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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指导破获首例以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的超大型跨国网络传销,彻底摧毁非法交易平台

imtoken钱包激活 2023-09-11 05:12:58

本刊编辑部

2020年7月,按照公安部统一指挥部署,公安机关立案侦查“Plus代币平台”网络传销案,先后抓获全部2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82名重点犯罪嫌疑人。逃往海外的案件成员,彻底摧毁了案件。这家大型跨国网络传销组织在国内外盘踞。本案是公安机关查获的首例以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的网络传销,涉及参与人数超过200万,等级关系超过3000种,涉案数字货币总价值超过40种亿元。

7月3日,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据盐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负责人介绍,2019年初,盐城市公安局发现“Plus Token”平台涉嫌从事网络传销犯罪,立即成立专案组去弄清楚。2019年6月,在公安部协调组织下,专案组民警奔赴多个国家和地区,配合当地警方,成功抓获27名潜藏在国外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将其绳之以法。 . 同时,1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也在中国被捕。

2020年3月,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整治行动,82名涉嫌传销犯罪的骨干成员全部落网。

警方调查显示,从 2018 年 5 月到 2019 年 6 月,“Plus Token”平台在其存在期间发展了超过 200 万会员。除国内会员外,海外会员数量也相当可观,层级关系高达3000多层。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平台从会员那里收集了超过31万个比特币,以及超过917万种以太坊等数字货币。根据事发时的市场情况,这些数字货币等值价值超过5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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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us Token”平台被誉为“币圈最大的资本市场”。当主犯被捕时,比特币价格暴跌 30%。

据公安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中国公安机关侦破的第一起利用区块链技术,以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的超大型跨国网络传销犯罪案件,也是“猎狐2019”专项行动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与数字货币传销相同的犯罪手段,不同的交换媒介

犯罪嫌疑人陈某、丁某、彭某是“Plus Token”平台的搭建者。2018年初比特币传销没人抓吗,三人计划打造“Plus Token”平台,平台APP于2018年5月1日正式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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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us Token,一个融合科技与梦想的钱包。” 过去,传销犯罪大都市为了掩盖其骗局而制造了“高层”的概念,本案亦是如此。

在宣传视频中,嫌疑人将中国生产的传销平台描述为由国外知名品牌技术核心团队开发的数字货币钱包和交易平台,可实现数字货币智能增值服务。

但是,为了有资格加入该平台,您必须有在线推荐。为了获得平台的“智能搬砖收入”,也称为“静态收入”比特币传销没人抓吗,您必须支付“门槛费”——至少等值500美元的数字货币,并开通“智能狗”,又称“智能套利搬砖机器人”,每月本金的6%至18%。

警方表示,如果“智能搬砖收入”仍被隐瞒,那么“链接收入”,又称“动态收入”,就是明目张胆的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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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us Token”平台设置的“链接收益”分为“直接链接收益”和“间接链接收益”两种。“直连收入”为第一级线下每个账户“智能搬砖收入”的100%;“间接链接收入”是从二级到十级线下每个账户的“智能搬砖收入”的10%。%。

为了鼓励会员开发更多层次的下线,“Plus Token”平台还推出了“执行佣金”奖励模式。这些“高管”按照发展成员的层次和规模,从低到高依次被称为“大户”、“大咖”、“大神”、“创造”,其中“大户”、“大咖啡”和“大神”可以依次叠加获得所有开发和线下“智能搬砖收入”的5%、10%、15%佣金;“创”以“大神”待遇为基础,再享受平台利润分红、月奖、年奖,分红不低于150万美元。

“Plus Token”平台对比特币、以太坊等主流数字货币收费,但所有收入和佣金均以“Plus Token”支付给会员。“加币”是陈某等犯罪嫌疑人打造的“虚拟货币”。它没有实际价值。其发行数量、价格、涨跌均由陈某控制。会员赚取的“Plus币”可以线下出售,也可以通过平台兑换兑换成主流数字货币,但兑换需要后台人工审核。

“虽然交易媒介不同,但庞氏骗局的本质并没有改变。” 盐城公安局经侦支队三队副组长介绍,“Plus Token”平台的静态和动态分红制度设置与以往的传销类似。它只是加入了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的“搬砖”概念,没有任何实际的商业活动,全靠包装,不断发展线下来维持平台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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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护身”掩盖不了犯罪事实

“Plus Token”平台不接受现金交易。要成为会员,必须先购买比特币、以太坊等数字货币,再以数字货币加入会员。

据办案民警介绍,三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中,陈某、彭某曾参与传销,熟悉传销的运作模式,而丁某对区块链技术了解较多。三人共同搭建“Plus Token”平台,利用区块链技术的匿名性和去中心化,组织传销,牟取暴利,规避银行监管和公安机关。

更为狡猾的是,犯罪嫌疑人聘请了两名外国人作为“傀儡”,并将他们包装为平台的“创始人”,参加各种日常活动。以他们为首的三名嫌疑人隐藏在团伙中,并在幕后远程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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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传销团伙中,技术团队、营销团队、客服团队相对独立,分散在全国多个地区。2019年初,陈某等三人逐步将三批人员转移到国外不同国家,加大了警方查处的难度。

利用区块链技术逃避监管和打击是近年来新型网络经济犯罪的一个突出特点。

据介绍,数字货币不同于人民币等法定货币,没有交易账户和交易流程。立案之初,办案人员确实遇到了很多困难,比如涉及到谁?涉案资金去哪儿了?此外,对热钱包、冷钱包等一些新潮概念也缺乏了解。

但警方通过创新实践,充分利用经济侦查信息化建设成果,最终彻底查清了传销团伙的组织架构、人员层次和资金流向,将犯罪团伙一网打尽。在此案的基础上,盐城公安局还开发建立了数字货币打击犯罪平台。网络经济犯罪的新手段虽然隐蔽性更强,但终究无法掩盖犯罪事实。

本案中,虽然公安机关查封了部分数字货币,但大部分数字货币仍被传销团伙用来支付“拉人头”的奖励、日常开支和个人挥霍。警方特别提醒,在传销犯罪活动中,除了组织者和少数高层骨干成员外,绝大多数人最终血本无归。投资者必须保持警惕,以免将犯罪分子留在机器后面。

(原发于中国警网)